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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021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废止《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该文件的废止是政府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进一步体现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的招标人负责制,即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招标活动第一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由招标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