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招标代理资质已取消,根据目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凡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的,即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我司营业执照上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经营范围,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7号《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政府采购资质已取消,同时根据财库〔2014〕12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后,即可从事政府采购业务。我司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完成登记备案,可从事政府采购业务。